发布时间:13-05-23 17:20 作者:
翠屏区落实470.9115万元兑现区内重点优抚对象调标费用、自然增长和抚恤金,4月底已分别打入重点优抚对象个人账户。
翠屏区按照市民政、财政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的通知,对区内烈士遗属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、病故军人遗属、残疾军人、老复员军人、带病回乡退役人员、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等7类重点优抚对象调整抚恤和生活补助。
据悉,这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是按民政部、财政部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要求,从2012年10月1日计起执行。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。